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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000元 巨野《麒麟之歌》原创歌词征稿

编辑: 时间:2018-05-12 手机扫码查看

信息来源:转载 点击数: 145 更新时间:2018年05月02日 截稿日期:2018-07-01

巨野《麒麟之歌》原创歌词征稿启事
 
    巨野因古有大野泽而得名。春秋时“西狩获麟”于大野,唯孔子识之,并作歌以记。巨野遂成为麒麟文化的发祥地,因之杜甫有 “斯文起获麟”之句。麒麟是中国人美好心性的集中体现,是孔子的社会映像和精神化身。麒麟形象气质与儒家文化相辅相成。麒麟文化是儒家文化的精华,麒麟是构建和谐社会与“和谐世界”的理想标志。2008年,巨野“麒麟传说”被列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,巨野被国家命名为“中国麒麟之乡”。
一、 活动宗旨
   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,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坚定文化自信,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昌盛,丰富群众文化生活,经中共巨野县委、巨野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举办全国性“麒麟之歌”原创歌词征集活动。
二、征集范围和要求
(一)征集范围:本次活动面向全国征集。
(二)征集要求:
1、作品要以歌颂“吉祥、和谐、仁爱”为主题,彰显麒麟文化精髓,符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弘扬正能量,讴歌真善美,崇尚世界和平,展示中华民族的良好精神风貌,展现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。
2、作品内容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理念,以中国麒麟之乡巨野为支点,以更广阔视野传播麒麟文化,把麒麟文化唱响全国、唱响全球。
3、歌词必须是原创作品,且未经发表、出版发行及公开演出;不侵犯第三方著作权、商标权及其他知识产权。文责作者自负。
4、作品风格不限,结构合理、歌词优美、易于传唱,具有较强的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。
5、凡参与此次活动的投稿者,即视为同意主办方对其作品拥有使用权。投稿作品不予退还。
三、奖项设置
评审委员会由相关权威专家组成,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的原则,评出以下奖项:
1、入围歌词5首,各奖作者 5000 元,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2、选中歌词一首,主办方颁发荣誉证书,付作者稿酬50000元,一次性买断知识产权。作者享有署名权。
四、投稿方式
1、投稿者可以用平邮、挂号或特快专递方式寄送作品至:山东省巨野县麒麟大道西段县行政中心西区7013室,巨野县《麒麟之歌》原创歌词征集活动组委会 。
邮政编码 274900 联系电话:0530-8209803 0530-8209813 。
2、电子邮箱:jyxzxwsw@163.com 。
3、截稿日期:2018年7月1日0:00时。
五、结果公布
评选结果于2018年7月10日前在巨野发布、巨野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巨野广播电视台公布。
六、《麒麟之歌》特约演唱者
中国人民解放军空政文工团青年歌唱家——刘和刚。
(《麒麟之歌》原创歌词征集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)
 
山东省巨野县
《麒麟之歌》原创歌词征集活动组委会
2018年4月23日
 
http://www.juyexian.com/news-id-2192.html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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