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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00元 征集大田旅游形象定位以及宣传口号

编辑: 时间:2017-05-28 手机扫码查看

信息来源:转载点击数: 155更新时间:2017年05月26日截稿日期:2017-06-18

关于征集大田旅游形象定位以及宣传口号的公告
 
     为着力打造我县旅游品牌,进一步提升旅游知名度和美誉度,树立大田旅游新形象,加快推进“快乐大田”建设。经研究,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大田旅游形象定位以及宣传口号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集内容:大田旅游形象定位以及宣传口号。
二、征集日期:即日起至2017年6月18日止(以投稿信件邮戳、网上提交时间或电子邮件发送时间为准)。
三、征集范围:全国范围内征集,组织或个人不限.
四、征集作品要求:
1.高度概括大田旅游资源特色和文化特色。
2.主题鲜明、文字简练、韵味传神、朗朗上口、方便传播,中文或中英文对照。
五、评选结果奖励办法:
投稿截止后,由活动主办方组织有关方面专家对所征集口号进行评选,评出一、二、三等奖各1个,分别奖励3000元、2000元、1000元,优秀奖3件,各奖励500元。
征集原则
1. 口号内容要能准确反映大田旅游形象,具有较强的亲和力、吸引力、感召力和宣传效果,尽量体现大田闽中山区、富饶矿区、高山茶区、红色苏区、生态游区等“五区”特色和古堡、章公、集美学村、郭居敬二十四孝、三田文化等唯一性文化精髓,能适用于旅游形象广告宣传需要。
2.投稿者应提供所拟“旅游形象宣传口号”的创意说明。
3.投稿者报送的作品必须是原创作品,要具有独立的知识产权。作品所涉及到的著作权、名誉权、隐私权等,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。
4.所有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及使用权归主办方所有,主办方有权将其用于相关活动宣传、画册、展览以及公益宣传等。
5.本次征集稿件恕不退稿,请投稿者自留底稿。
6.作品奖金均以人民币支付,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付,组织或个人在投稿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费用自理。
7.本次活动的解释权归主办方,参加本次征集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征集活动各项规则。
投稿方式
1.邮寄地址: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旅游局,邮政编码:366100。
2.电子邮件:dtly655@163.com
3.联系电话:0598-7260655
           18965328728
 
http://mp.weixin.qq.com/s/2GYpAKej-VTtbLp9r650MA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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